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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召开“三防”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部署2009年“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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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9-4-24 16:19:39 被阅览数:52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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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浙江省交通厅召开“三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4月15日召开的省防指会议精神,布置2009年交通行业“三防”主要任务,研究分析交通行业“三防”应急特点,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厅办公室、人事处、运安处、规划处、财务处、建管处及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厅质监局等厅“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其它厅管厅属单位、厅新闻宣传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浙江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及厅质监局汇报了今年本行业“三防”工作准备及对本行业的检查情况,前期雨灾(损失、抢险抢通)及有关对策措施。厅运安处通报了前期“三防”应急值班、数据统计及信息报告情况。

      按照气象部门的预测,2009年属气象灾害中等偏重年景,梅汛期降水集中明显,可能引起局部洪涝和内涝,浙西北和浙中西部属于暴雨灾害重点关注区;夏季气温偏高,金华、衢州、丽水北部、杭州西南部约有高温天气30天-50天,热带气旋灾害较2008年严重,预测有四个影响浙江省,1-2个严重影响,舟山、其他沿海地区和丽水东部有3-5次影响。防御重点与难点是流域性洪水、台风灾害、局部强降雨与小流域山洪灾害和夏季高温灾害。因此今年的“三防”工作任务艰巨。
 
      在听取了各单位的分析、汇报后,浙江省交通厅郑黎明副厅长首先对各单位已经开展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做好今年“三防”工作作为强化交通应急管理的一个重点来推进,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保持高度警觉,对交通“三防”工作决不能放松,同时要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真正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对2009年如何进一步做好交通“三防”工作,郑副厅长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修订完善“三防”工作预案。厅运安处要根据“三防”工作新的特点和要求,修订厅本级“三防”预案,明确厅有关处室和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各项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对措施,并且根据自身实际和上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预防为主,加强督查。交通系统“三防”工作要紧密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加强预防预警。各单位要在已做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山区公路以及跨江跨河跨海结构物的检查,各施工路段以及“三高”(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要防止因塌方造成人员伤亡,要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引导通行。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单位和企业,也要通过gps系统、短信平台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类灾害信息的提醒,并加强巡查,不得冒险通车、通航。

      三是继续做好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的准备落实。对预案和实际应急涉及的抢险队伍、设备、机械、运输工具、物资要逐一落实,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进入抢险状态,关键时候应急队伍拉得出、打得响。

      四是省厅要组织一次重点督查。前期各单位已经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需要抓紧督促整改,厅里检查的重点将放在沿海地区、浙西南山区、重点通航库区、重点工程建设以及省防指通报情况中提到的五处隐患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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